当前位置: 首页 > 管理制度 > 正文

在用低值品的管理办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3-14 】

一、使用单位一般不设仓库,对保证日常消耗和维修需要,对常用的、专用的物品可限量备用,但应有专人负责登记和保管,使用消耗后及时办理报耗手续后再补充,对贵重、稀缺的物品,应设明细帐或领用登记簿。对在用物品加强管理有:

⑴对工具等低值品要建立使用卡片,实行谁领用谁保管,以废换新。

⑵对学生实验使用的物品如打印纸等要实行物品的消耗定额管理,在实验中超过定额消耗的部分物品由学生本人自行解决补充。

⑶对学生实验中要借用的物品应采用押金制度如拖鞋、丁字尺等,用后归还时应以物品完好情况退还押金。

⑷对学生长期使用的、与生活联系的物品,如工作服、劳保鞋等视情况可用一次性补助办法,整批卖给使用,不回收。

二、使用单位对在用物品要建立定期抽查制度,并在每学年全面清查一次,清查结果报校设备处审核备案,并及时调整留用量和有关帐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