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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收集管理制度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3-14 】

为了做好实验中心基本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实验中心的工作任务、工作物质、工作环境与基本设施、工作人员的状况、教学经费、教案与图书资料、各种规章制度等,均为基本信息的收集范畴。

2.实验中心基本信息的收集主要由实验室有分工地进行。实验中心其他人员也有责任收集教学建设和管理中的基本信息

3.中心的工作任务、环境、人员、经费、规章制度的信息主要由实验室负责人实施。这些信息的管理要逐步地实现计算机管理。

4.中心的物质信息,主要包括各种仪器设备等的说明书、使用手册,以及与实验室建设有关的设备广告等。主要由各实验室管理人按分工管理的使用项目收集,并注意相互通告。

5.凡由中心派出参加各种省内外会议的人员,都应注意自觉收集各种信息。开会归来后,应及时将各种资料交资料室或者中心秘书统一保管,并向全体会议汇报情况。

6.收集的各种信息要根据上级的要求和中心建设的需要,及时做好统计工作。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该公布的要及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