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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及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7-06 】

为了加强我中心材料、低值品、易耗品(以下简称低耗品)的科学管理和合理使用,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福州大学材料及低值品易耗品管理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1月8日公布)结合我中心具体情况,特制订本流程。

一、低耗品的申请

1、低耗品应根据实际教学需求,由实验课、实践课任课教师与所在实验室教师共同协商制定领用计划,填写低值易耗品申请单,申请单应写明使用用途、课程学生数、需用数量、型号、单价;

2、由中心主任审核签字后提交分管院长;

3、分管院长审批并签字后方能购买。

二、低耗品的采购

1、低耗品的采购由中心设备管理员统一办理,如遇特殊情况需自行购买的必须事先向中心主任申请,批准后方能自行购买。

2、实验用集成电路批量采购必须在三家以上供货单位中择优选取,供货单位必须出具产品价目清单并加盖公章,通常每年年初实验中心会寻电子城三家公司的报价单,选取其中价格较低的一家作为供货商(例如2016年由福州瑞达电子有限公司供货),因为芯片价格各家不同,有些型号一家价格低,而另一些型号可能其他家价格则低,所以选取具体选定哪一家由以通用型芯片、用量大芯片等因素为主要参考而定;供货单位的选取过程及最终结果将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及备案;对于零散的低耗品采购,如:网购等,则采取事前填写申购单、中心主任审批后分管院长签字方能购买。在中心主任同意下,可由申请人员购置,但需经指定人员验收。

三、库存低耗品的保管

库存低耗品的保管应由中心指定人员负责,主要负责常用物品的适量备用。

四、低耗品的报销

1、低耗品的发票应由采购人员(和设备管理员)、中心主任、分管院长签字;

2、中心设备管理员每月必须将该月采购的低耗品数量、价格按实验室分别记录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