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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实施细则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1-08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管理,保证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实设处)是学校材料及低值易耗品采购管理的职能部门。各采购单位应加强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人负责、合理调剂、节约使用的原则,负责实验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

第三条 各采购单位应建立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管理责任制度,对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购置、保管、领用、回收等要专人负责,做到验收严肃认真、进出库手续清楚,账目记录健全,定期核对检查,保证账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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