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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9-1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教学管理,维护本科教学工作正常秩序,及时、妥善处理教学事故,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福州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教学事故指教学及管理人员在本科教学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打乱正常教学秩序的事件。

第三条对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应坚持公正与公平、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按规定程序,客观、准确地对教学事故进行认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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